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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试题”著作权案

加入时间:2010-06-29   来源: 摘自:北京法院公布2008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胡浩波
    被告:教育部考试中心、湖北教育出版社等
    【案情】原告胡浩波是《全球变暖》一文的作者。2003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的阅读题中,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引用了该文,并进行了增删和调整,未给其署名亦未支付报酬。被告湖北教育出版社在出版《复习语文》一书时,将上述考题进行了汇编,并无删改、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考试中心在高考试卷中使用原告作品的行为,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范畴,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同时,鉴于高考的特性、试题的考核测试目的、署名对考生的价值及一般惯例,考试中心使用涉案文章设计高考试题,未指明作者姓名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署名权的侵犯。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对考试中心的诉讼请求。同时,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复习语文》一书属于汇编作品,其中编入涉案文章,未取得原告的许可且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据此,法院判决湖北教育出版社等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官点评】该案由于涉及高考试题使用他人作品的一系列问题,影响面很大,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案判决首次认定,从高考出题的行为性质、高考出题使用作品的目的以及范围考虑,都应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范畴。同时,由于使用涉案文章的特点,不在高考试题中为原告署名亦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出版社出版高考试题的行为不属于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行为,应当在汇编试题时取得原作者的许可,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