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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字博文被抄袭百万余次 博主维权获赔5000元 国内博文侵权案背后的故事

加入时间:2011-08-25   来源: http://data.chinaxwcb.com/epaper/2011/2011-08-25/13715.html 

 

郑锋(左一)到滕州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郑宇风 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调解了一起原告郑锋因自己的博文被被告北京某女性健康网站抄袭而将该网站诉至法院一案。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鉴于被告已删除侵权文章且态度诚恳,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向郑锋支付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0元。据悉,该案目前为国内博文诉讼赔偿额最高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及网友热议。日前,《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对该案的原告郑锋进行了独家采访,他向记者道出了维权的真正目的。

    博文屡被抄袭——忍无可忍

    郑锋告诉记者,他在滕州日报工作了17年,做过编辑、记者、广告、发行、印务等工作,平时喜欢写作。2006年4月,他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大约500字的名为《郑锋哲思:女人成就男人》的博文。今年4月18日他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浏览,偶然在网站上看到一篇文章——“愚笨的女人打击男人;聪明的女人激励男人……”这篇文章竟然与他那篇《郑锋哲思:女人成就男人》博文内容一模一样,唯一不同是标题改成《聪明的女人不做糊涂事》。他随即选取文章中的一些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结果让他惊奇的是:相似网页竟达160余万个,点击量更是无法统计,题目和作者当然都被换掉了。

    郑锋说,假如博文被抄袭了几十次,他可能只会感到气愤但不会付诸行动。可这篇博文居然被抄袭了上百万次,并且已经流传很广。面对这么多的侵权页面,他当时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气愤来形容了,作为工作了17年的媒体工作者,他感到这不仅是对著作权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蔑视。他决心要通过合理的诉求形式来传递、扩大一种声音,让那些侵权者不敢再肆意抄袭。

    定位瞄准——敲山震虎

    众所周知,网络维权的最大难点就是固定证据。郑锋在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的张成龙、上海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的赵霞等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搜索涉嫌侵权页面、归类整理等,为了固定证据,他们通过公证部门对相关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制作的公证书附件就多达144页。

    郑锋说他特意选择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维权的开始时间。5月2日,他在博客上发表了维权律师声明。由于涉及的网站和个人太多,很多侵权者的直接联系方式都找不到,于是他们就利用QQ通讯、论坛跟帖、博客留言等方式向数百家侵权网站或发帖者表达了维权诉求。5月底,他委托律师陆续向部分涉嫌侵权的网站发送了律师函。

    不过对于那些文学、文摘类的公益网站,郑锋告诉记者,他们只是通知对方要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名称即可。对于普通网站他们采取先发通知,如拒不删除,再进行起诉的方式。当然也有个别商业类或有影响力的网站,是在进入诉讼阶段之前,就已经“定位瞄准”为起诉对象了。因为从侵权的行为和结果上看,这些网站传播力强、侵权后果更为严重。他们希望通过起诉这类网站带来更大的舆论效应,从而对那些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郑锋感觉大部分网站的反应还是基于理解、配合的。其中有几家知名文学网站率先删除了涉案文章,一些文摘阅读网站则为该文章注明了出处,部分网站的负责人还亲自打电话或致函向他表示歉意。他记得有家全国性的教学研讨网站在致歉信中写道:“网站接到律师通知后,立即删除了涉嫌侵权的文章,还对发文用户进行了口头批评,对该用户空间使用停用一个月。”当然,也有少部分网站或个人对此不屑一顾,他们认为:“这点事,值得这么较真吗?”与此同时,网络上关于该维权事件的信息不断被转发,引起网友的广泛围观,支持的声音越来越高。

    从6月中旬开始,郑锋先后向京、沪两地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成本高——无可奈何

    对于目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结果郑锋表示,这只是他系列维权诉讼阶段中的一个案件。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被告对侵权事件有足够的认识,同时也有积极协商的态度,所以双方才能调解成功。这个结果警示和惩罚了抄袭者,他感到还是比较满意的。

    但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法院在受理诉讼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信息。但由于在异地维权,他通常和律师为了找到一家公司,要去查被告的工商登记、实际经营场所等,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像北京有个案子,是起诉一位姓张的培训师,还有发布文章的网站,但在开庭前由于他们没有找到张某的具体地址,只好暂时撤诉。因为如果单独起诉网站,这家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可以凭借“避风港”原则,在删除侵权作品后免责的。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找到张某的具体地址了,最近会到北京重新立案。他感到网络维权最让他们为难的就是侵权网站隐蔽、证据容易灭失。由于一般法院管辖权不优先支持原告所在地,而赔偿数额低,如果按照稿酬的倍数赔偿,基本连路费都不够,因此维权成本太高。

    以一敌百——天下无贼

    河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副秘书长李建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郑锋诉侵权网站获胜一案,意味着中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掀开新的一页。郑锋“以一敌百”,是一个人PK数百涉嫌侵权的网站的成功案例。众所周知,很多网站都依赖剽窃作者的精彩文章来吸引流量,因此,郑锋的胜诉更具有标本意义。对此郑锋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目前网络抄袭司空见惯,而很多作者选择了沉默,正是这种沉默使得网络抄袭肆无忌惮。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维权来传递一种声音,引导广大网站和作者共同营造一个“天下无贼”的干净的网络环境。

    对于今后的计划,郑锋告诉记者,上海的案子是告一家财经类网站,徐汇区法院已经受理而且已接到法院通知,9月底将开庭。从目前维权效果上看,对很多网站还是有所触动的,很多人也站在了郑锋的背后,给他很大的鼓励,有媒体、律师、作家、出版商等。因此,无论今后维权的路有多难走他也不会放弃。郑锋说他将和律师把已经递交给法院的案子及计划起诉的案子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同时,在适当的时候,他们将邀请知名律师、传媒人物成立反抄袭的公益组织,为被侵权的作者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