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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苹果”引发的版权保护战

加入时间:2012-01-31 13:00:00   来源: 大连日报 

自2009年起,作家们针对网络的维权活动越来越多,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2012年1月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公司侵权一事正式立案。这是继2011年“3·15”50位作家、出版人联名声讨百度事件之后,中国著作权人向互联网侵权行为又一次强有力的“开炮”,有关数字时代如何保护版权的话题,被再次提到桌面。为此,我们分别采访了大连出版社总编室主任于凤英、大连市版权保护协会会长李东平两位专家,看看我们大连出版界对出版维权话题发出的声音……

向“苹果”宣战

2011年10月,在作家维权联盟发起的一场诉讼中,很多“果粉”得知了这样惊人的消息:苹果应用商店中出售的中国作家著作几乎没有一本为正版,并且,苹果公司还与盗版者三七分成,估算给中国作家带来的损失应该超过10亿元人民币。

转过年,2012年1月初,这场诉讼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这次立案涉及9位作家、37部作品,包括韩寒、李承鹏、沧月、慕容雪村、四叶铃兰、飞烟、《东北往事黑道风云》作者孔二狗、《藏地密码》作者何马以及新经典图书翻译出版的日本历史作品《德川家康》,索赔金额共计1191万元。

然而,一切并未结束。最新的消息是,继韩寒等人之后,茅盾文学奖得主麦家和《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也加入了诉“苹果”维权大军。后续,可能更多。

这只是由一个“苹果”引发的战斗,折射出的却是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世界性难题。

大连出版社总编室主任于凤英表示,随着文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著作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有关利益方违背了“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随意使用作家作品盈利,这不仅损害了作家的权益,损害了原出版方的利益,对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有负面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最多的就是这两种案例:一是个别数字出版平台不经作者和享有充分授权的原出版方允许,擅自使用相关作品盈利;二是个别作家对权利行使过于随意,出现一稿多投、重复授权的问题,造成出版方之间的矛盾。”于凤英说。

而综观网络侵权行为,出现最多的还是于凤英所说的第一种。

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诚也指出,尽管在2011年“3·15”维权行动之后,百度声明清理文库,可如今,几乎所有未经授权的作品依然能够在百度文库中找到。比如检索作家南派三叔所写的畅销小说《盗墓笔记》书名,还是能够搜到4万多个文档,其中有大量内容就是小说原著。

“起码在网络上,著作权法等于没有。”著名评论家李敬泽曾经如此概括。

可怕的是间接侵权和免费思想,“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这是作家维权联盟的一句口号。到目前为止,它也顶多就是一句口号,不具任何震慑力。因为很多著作权人发现,在网络上维权,实在是一件比创作难上几倍的事。

首先,维权成本高,赔偿的数目根本不足以弥补诉讼成本。其次,数字平台力量强大,单枪匹马与“苹果”、百度等大公司、大网站叫板,往往被讥笑为“蚍蜉撼大树”。此外,网民版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和根深蒂固的“免费”思想,也对网络侵权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大连市版权保护协会会长李东平认为,恰恰是这第三点才是造成目前中国网络侵权猖獗的最关键原因。因为网民人数众多,作为移动终端,又难以监管,所以很容易就被一些不负责任的数字平台利用。

李东平说:“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法律赋予作者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本身就是一种限制权,也就是说,网民上传或转载的内容超出了作者允许公众知道的范围,那么,你就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种侵权是普遍存在的。可怕的是,很多网民并未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随意地上传资料或转发微博等行为过程中,自己已经对他人构成了侵权。

而这种侵权行为,经常会被某些数字平台利用起来打擦边球。他们会说,这些信息并不是我主动发布,而是网民自动上传的,所以,我没有侵权。

对此,李东平揭露起来一针见血。她说:“平台是共享平台,控制网民发布的内容是必须的,如果客观地为侵权作品提供了传播渠道,那么,这就是一种间接侵权!”

同时,免费下载、免费阅读被网民看作理所当然,这也不利于网络版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对整个文化产业链造成破坏。“想看的小说在网上都能免费看了,那谁还去买实体书啊,你让实体书店怎么办?”说到这个问题,李东平有些激动。

所以,出版人路金波说过这样一段话:其实维权作家真正的敌人并非百度,并非“苹果”,而是千千万万网民脑海中存在的错误思想。

不错,免费下载并非天经地义,互联网也是应该有法律的地方。

维权要靠

自我觉醒

网络维权困难重重,面对这种现实,该怎么做?

于凤英的建议是:一方面,要在法律法规层面上,通过修订《著作权法》等,从法律高度上保证创作者、传播者、社会公众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尊重著作权、参与良性竞争的社会共识的形成。

李东平认为,首先还是要靠权利人的自我觉醒,然后再依靠组织、抱团取暖。

她具体解释说:“人人有版权,彼此要尊重。作为权利人,你必须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在乎,那谁还会管?然后,为了提高维权效率,最好依靠集体管理组织,学会抱团取暖,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文字出版方面,可以依靠的组织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只要在报纸上发表过5篇文章,或在网络上发表过10篇文章,又或者出过一本书,就都可以加入。文著协会帮助你打官司,也会直接转稿费。更重要的是,这个协会可以对作品使用进行监管,就是说,假如你的作品被非法利用了,你不知情,文著协却可能会知道。”

而据李东平了解,目前文著协已经介入了这次立案的“苹果”侵权事件。他们正在搞调研,准备择机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