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详细信息页
 

学盛可以“讨酬”,可以!

加入时间:2012-2-24 13:28:05   来源: 晶报网 
        20日下午,作家盛可以在微博上晒出,自己的新书《可以书》至今没有拿到稿酬,每次与出版社的编辑交涉都被搪塞。

        本是一条牢骚似的微博,在短短一天之内获得上百条评论和几百次转发,竟犹如一枚“深水鱼雷”,炸出了许多有过被拖欠稿酬经历的作家。这些作家或是表示愤慨,或是表示自己的稿酬也被拖欠着,希望能联合起来进行声讨。很快,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介入此事……

        被拖欠9个月的稿酬

        被拖欠稿酬的《可以书》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吉林出版集团)出版,是作家盛可以的新作。该书为“小众作者”系列(第一辑)中的一部,另外两部分别为瓦当的《多情犯》和曹寇的《越来越》,这套丛书由作者之一、时任吉林出版集团编辑的瓦当策划,制作精美。《可以书》于2011年2月出版,印数6000。据盛可以称,当初合同上签订的稿酬是版税的百分之八,规定在书出版后90天内付清。

        按照合同的规定,稿酬应当于2011年5月结清,实际上,据盛可以的微博介绍,该书稿酬于2012年2月21日下午才打入盛可以的账户。为何这笔稿酬会被拖至9个月后?

        盛可以告诉记者,此前她曾多次和该书编辑联系,皆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我表示要发律师信了,编辑说,发律师信也没用。”也许是被催促的次数多了,2012年春节前,编辑告知盛可以,春节前铁定给。盛可以信了,过完年却发现没到帐,也没有任何留言。问之,编辑说账号有误。于是盛可以再报一次账号。一周后,再次问之,答曰,银行太远了,会计正忙,等攒多几部稿费一起去银行转。

        2月20日下午,盛可以再次追讨稿酬未果,一怒之下在微博上申诉,并求助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张洪波。不想这一行为,却得到了众多作家的回应与支持。

        在诸多作家愤慨的时候,此事却峰回路转。21日中午1点,盛可以再次发布微博:“稿酬一事已得到妥善解决,关于欠酬的微博已删除。”并表示感谢支持的朋友们,“希望每个作者都会得到尊重,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不快。”

作家盛可以和她的《可以书》书影

 

        还有多少稿酬在被拖欠

        盛可以的稿酬被追回,看似此事圆满解决,但却留下不少疑问:为何被拖欠9个月的稿酬,在微博上呼吁后,一日之内便可讨回?除此之外,还有多少稿酬被拖欠着而无法追回?

        实际上,在盛可以的微博发布后,“小众作者”系列丛书的另一部作品《越来越》的作者曹寇也在微博上声称:“2011年3月吉林出版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出版的本人小说集《越来越》,所签合同第十二条明确写明:‘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90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事实已超过近一年,迄今不仅稿酬未付,也没有任何解释和答复。”

        记者随即联系了曹寇,他表示:“之前跟我联系的责编去年下半年已经离职了,我问过另外一位编辑,他也离职了,所以我不知道问谁,失去了所有联系。如果不是此番盛可以发微博,我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的责编在离职前让我拍身份证照片给她,她转交给接她手的人,说是年终付款,但出版社并没有付。”在盛可以“讨薪”成功后,曹寇告诉记者,有一位吉林出版集团的编辑联系了他,并告知大约下周支付。“我的责编离职之后,吉林出版集团没有联系过我。恢复联系是这两天的事,与盛可以以及我的微博讨酬有关。”

        在“小众作者”系列丛书的作者联合“讨薪”的同时,另一起与吉林出版集团相关的拖欠稿酬案也刚刚进入“解决进行时”。20日下午6时,著名学者陈子善发微博言辞激烈地表示:“读@盛氏可以围脖,得知吉林出版集团蛮横无理,此乃吉林出版界一贯作风也。我1992年在吉林文史出版社出《回忆梁实秋》一书,竟漏印编者序!2008年该社重印此书,不但未经我同意在体例上作了改动,而且印出至今也未与我联系,好象我已不在人世一样!而从书影可见,我名字仍赫然印在左上角!”

        此微博发出后,吉林出版集团却很快做出了反应。21日上午10时,一个名为“鸣日lomo”的ID在该微博回复说:“陈老师您好,我是吉林文史出版社的编辑。我受我们社长的委托与您联系。我们很关注这个事情,如果您方便请加我的微博,我们想进一步与您取得联系,也请您放心,我们会与您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联系其得知,这位“鸣日lomo”真名袁一鸣,下周他将会去上海和陈老师见面协商解决这件事。当记者问及“小众作者”系列丛书拖欠稿酬的情况时,袁一鸣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无法给予回应。

        拖欠稿酬竟是普遍现象

        从盛可以“讨薪”到陈子善怒骂,看似几件事情皆和吉林出版集团相关,那么是不是拖欠稿酬的事件仅是该集团的行为?很遗憾,答案的否定的。

        在此次事件中帮助盛可以讨回稿酬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自协会成立以来,他们接到的投诉数量年年攀升。值得留意的是,拖欠作家稿酬的报刊杂志居多。

        张洪波说,此次盛可以的稿酬纠纷可以如此之快地解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走司法程序。“正常情况下,我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接受委托的话,需要作者加入协会或者正式委托,提供材料、合同等等,我们通过这些来判断事情的严重性,以决定解决办法。此次盛可以的事情,我是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吉林省新闻出版局的领导来解决的,毕竟作者已经讲述的很清楚,确实是出版社的责任。其次要是闹大了的话,容易激化矛盾,走司法程序对作家来说也有很多不便。”

        张洪波表示,盛可以的一条微博引出不少被拖欠稿酬的作家,单从微博上来看,涉及到的出版社就有四家,更多的是报刊和杂志。“从维权的角度来讲,走司法途径维权成本比较高,而现在作家的稿酬却并不多。作家出书还好,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来。比较麻烦的是有些作家的作品被报刊杂志选登,连招呼都不打一个,要是作家没看到就根本拿不到钱。并且报纸的稿费是双方协商的,多则几百元,少的10元也有。真要走司法程序的话,稿费还不够成本的。”

        出版方不自觉,走司法程序成本太高,难道作家就只能忍了?或者像是网络戏称一般:“民工讨薪靠跳楼,作家讨酬靠微博”?张洪波坦言,通过媒体报道、舆论压力来“讨酬”,确实是一种低成本的方式。“作家被拖欠稿酬相当普遍。陈子善、盛可以都是非常出名作家,这样的作家都会被欠酬,可想而知情况的严重性。当这种现象变成普遍现象,损害其实是公共利益,这已经不是作家自己的事情,需要主管部门介入处理。”

        张洪波还提醒作家,集体管理组织出面维权,可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我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力量来自于每个作者的信任和参与。如果我们有十万会员,那任何使用者都不敢小视咱们。另外出版界的思想必须扭转,欺负作者,就不会有好作品,就不会有前景。文著协一定会认真对待每位作者的投诉,发挥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势,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坚决维护作者权益,争取给每个作者都有交代。” 要稿酬?等等,等等,再等等……

作者: 姜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