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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别让出版社成为作者的“血汗工厂”

加入时间:2012-5-4 11:03:13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魏雅华

  前两天,我的手机意外地收到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来的短信,让我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提出意见。对一部法律的修改,能动员到如此程度,在我几十年的笔耕生涯中,还是第一次。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如鲠在喉。中国知网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我大量作品供网民收费下载,且从未支付过任何报酬。更令人气愤的是,我要想浏览一下自己的作品还要给他们付费。而类似的事情在龙源期刊网上也一样。

  我曾就此事给中国知网发过邮件,但得到的答复是:“中国知网收录的文章与期刊的编辑部签订合同,支付版权费用,所以知网的文章都解决了合法的版权问题,建议您先与发表文章的期刊编辑部联系一下版权的问题。”可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家期刊编辑部,签订过任何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合同,更没有收到过任何一家期刊,付给我的网络转载报酬。于是,我便有了“我的著作权是谁的?”之问。

  “我的著作权到底是谁的?”是出版社、期刊社或报社的吗?尽管出版社、期刊社或报社给我付了稿酬,但那也只是稿件的一次使用费,而不是买断著作权的费用。

  就拿唯一签过此种合同的出版社为例,作者在出版社出一部书,通常的稿酬是千字50元到80元,一本30万字的书,作者最多能拿到1万元。而作者从写作到出版,顺利也得3年,谁敢拒绝出版社要无偿地占有你五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社一变脸,三年的劳动就会变成一堆垃圾。因此,我这个已经出版了30多本书的畅销书作家,已经10多年不出书了,那简直就是一座“血汗工厂”。

  难怪著名作家麦家在电视上怒气冲冲地说,“中国作家已集体沦入贫穷和饥饿的弱势群体。”

  中国作家的贪穷并不是因为他们低能,也不是因为他们所生产的商品低贱,而是因为我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希望《著作权法》能有效约束那些堂而皇之的侵权者,让“血汗工厂”有所收敛。

  (作者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