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众多教辅图书选用文字作品未经作家授权且未付酬的侵权现象比较猖獗。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教辅图书不同于教科书,不属于“法定许可”,不能“先使用后付酬”。教辅图书选文应该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否则,即构成对入选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出版单位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近日已启动向教辅侵权出版单位的维权行动,可以接受作家委托,帮助监测文字作品被教辅非法收录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教辅图书市场的规范和广大作家权益的维护,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欢迎您来电查询。
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但是权利的实现和行使,需要我们广大作家自己一起争取;作家的尊严,需要我们一起维护。
为方便受理广大作家对教辅侵权的投诉,协会专门设立了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欢迎垂询。
维权热线:010-65978916 65978917
维权邮箱:wenzhuxi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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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