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公 告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会员的授权,我会曾委托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就我会会员学术论文遭受抄袭、剽窃问题,作为我会代理人开展部分诉讼及非诉的维权工作。现与该所的协议已于2014年1月到期并终止。有鉴于此,该所不能再以我会名义从事任何相关活动。
近期,我会不断接到权利人来信来电,举报有机构冒用我会会员部名义向其发送带有我会“公章”的入会邀请、风险提示函、维权通知等信函、文件(详见附件),给我会社会形象和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特此公告如下:
1、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目前未委托任何律师事务所开展学术论文等文字作品的维权活动,亦未委托任何机构发展会员。
2、欢迎作者直接登录我会官方网站(www.prccopyright.org.cn),在线填写入会申请,或与我会会员部直接联系领取入会资料。
3、我会已迁至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35号,邮编:100037,电话:010-6597 8905/06/16/17,邮箱:wenzhuxie@126.com地址变更事项已在国家版权局和民政部备案。
4、如果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收到非本会新址发出的类似诈骗信息,请及时向我会举报。一经查实,我会将适时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2014年7月3日
附件:冒用我会名义的文件及说明
说明:
1.我会会员部没有“齐月英”其人;
2.我会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35号,邮编:100037.电话:010-65978905/06/16/17,而并非上图中所示;
3.落款无章。
说明:此公章并非我会公章,因此,相关责任人涉嫌私刻公章,我会收集到确凿证据后将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