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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为权利人看好“门”把住“关”

加入时间:2016-05-05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陈伯吹的儿子陈佳洱主动与文著协签订了陈伯吹作品版权独家授权协议。



文著协工作人员给梁实秋女儿梁文茜(右)送稿费。周友铭 摄

 

  4月对于所有搞版权工作的人来说,是一年中最忙碌的日子,因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各种与版权有关的活动会纷至沓来。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了解,今年3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纷纷走进作者家中送稿酬,目的是希望通过一系列活动让更多人能真正理解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的意义。

 

  文著协为老会员送稿酬



  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文著协有一批老会员,他们有些是文学名家的遗孀,有些是文学名家的后人,都继承了先人作品的著作权,有些自己也在从事文学创作。为了更好地推广传播名家名作,管理维护好著作权益,他们先后加入了文著协,并把相关权利委托给文著协统一管理。考虑到一些权利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文著协不定期送稿酬上门并探望、拜访,了解他们的创作现状和遇到的版权问题,关心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文著协派人专程探望了梁实秋、艾青、叶圣陶、严文井、陈伯吹、史铁生等现代文学名家的权利继承人,送去出版单位近期使用文字作品的稿酬,共计7万余元。这些权利人对文著协工作人员的到访都非常欢迎,对文著协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感谢你们的到来,是你们的主动工作换来了我对你们的信任,我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但你们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和对权利人的无私付出,真的让我很感动。”严文井的女儿严欣久对前来的文著协工作人员说道。而叶圣陶的后人叶永和还特意来文著协看望工作人员,并当面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文著协在推动教材出版社付酬工作上所做出的努力。



  许多权利人也对文著协的工作人员表达了他们对于出版、版权问题的困惑。他们希望文著协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为作者把好关,监督作品的使用,维护作者的权益。像艾青的夫人高瑛就提到,曾有出版社擅自使用了艾青的作品,事先并未获得授权,直到有读者找她签名才发现。作为权利人,她希望作品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能够有好多人来追求,愿意看到各家出版社出版自己的作品。但出版社未经授权就出版的行为让她生气,希望出版社遵守规则,凭良心使用作品。而史铁生的夫人陈希米也提到,目前大量出版社出版图书时不在版权页中标明实际图书印数,使得作者对出版社使用情况不能了解和监督,她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出台相应办法,建立网络查询平台,希望文著协在这方面有更大作为,充分发挥作用。



  在与梁实秋的长女梁文茜交谈时,她特别提出:第一,出版社使用作品一定要及时付费;第二,使用作品后应及时给权利人邮寄样书;第三,使用作品必须保证作品的完整性,特别是教材,是给孩子上课用的,不能随意改动。她回忆起老舍先生说过的一段话:“我的作品一个字不能改,因为这是我终身的权利,你能改一个字就能改十个字,能改十个字就能改一百个字,结果你这篇改得驴唇不对马嘴,末了还使我老舍的名字,那不行。如果你改的有错误了,这个责任作者不能承担。”



  权利人呼吁使用者应尊重版权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文著协的工作人员探望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原北京大学校长陈佳洱先生及夫人,并送去其父陈伯吹先生作品的稿费及样书。



  陈伯吹是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翻译家、出版家、教育家,是中国现代儿童文学事业的先驱者和奠基人之一,被誉为“东方安徒生”。他著有童话集《一只想飞的猫》、评论集《儿童文学简论》等。他的儿童文学创作、翻译和理论研究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宝贵遗产。



  作为陈伯吹作品权利继承人,陈佳洱于2011年加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委托协会全权处理著作权事宜。多年来,协会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大师的经典作品,目前已代理陈佳洱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当代世界出版社、明天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春风文艺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签订作品使用协议,授权出版《一只想飞的猫》《绿野仙踪》《骆驼寻宝记》等10余册图书,授权单篇使用文章50余篇次。



  张洪波告诉记者,协会在推广陈伯吹作品及维护其著作权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得到了陈佳洱的肯定。他表示:“文著协做了很多的工作,我是搞原子核物理的,对版权了解不多,有你们帮我管理,我省了很多心,非常感谢。”当天,陈佳洱还主动与文著协签订了陈伯吹作品版权独家授权协议,将陈伯吹所有作品版权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了文著协。



  文学大师的经典作品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愈久弥珍,他们的版权更值得我们尊重。这些年来文著协与这些知名权利人经常沟通联系,帮他们管理版权作品,不定期送稿酬上门。“我们了解到,总体来说权利人在处理版权问题上对出版社和使用者是欢迎和宽容的,但有关出版机构和网络平台在使用作品时还存在不尊重版权的情况。在此呼吁出版机构和网络平台不要忽视创作者的心血,应提高版权意识,遵循先授权再使用的法律规定,及时付费并寄送样书,尊重原创作品完整性,创造良好的版权氛围。”张洪波表示。

 

  三家集体管理组织走进清华研讨热点话题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三家集体管理组织,4月21日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组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热点研讨会”,就非法集体管理、延伸集体管理、集体管理许可费率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3家集体管理组织分别介绍了集体管理组织的具体实践、各自的运行状况及遇到的困难,专家学者从立法背景、法律机理、国内外借鉴等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观点和建议。



  在研讨会上,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不断产生观点碰撞和思想交锋,各有坚持又互相理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研讨会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希望能保持这种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学术界对版权产业发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实务的了解,以便今后能够给予集体管理组织更多的智力支持与法理指导。



  张洪波告诉记者,在此之前,3月24日下午,音著协、音集协、文著协3家集体管理组织的负责人就曾一起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参加由英国驻华大使馆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修法建议研讨会”,就《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等问题,阐述了集体管理组织的态度、观点和建议。



  另外,文著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通过与高校专家学者共同研究课题、开展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实地调研及授课等方式,增强学术界与集体管理实务界的联系互动。“前不久,我们就邀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心的李陶博士来文著协举办了专题讲座。李陶介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论架构和制度功能,比较了中德两国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制度及实务上的差异,并对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张洪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