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详细信息页
 

文著协沙龙综述||第14期: 出版单位打击网络侵权 盗版的实务与经验

加入时间:2018-06-12   来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文著协沙龙综述||第14期: 出版单位打击网络侵权



盗版的实务与经验




 
    出版单位对图书音像等出版物的合法权益,成为图书音像出版侵权盗版高发区,给出版单位造成极大的困扰。许多出版单位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防范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网络技术和社交媒体的飞速更新换代,新的侵权形式层出不穷,许多出版单位都感到长期跟踪和打击侵权盗版的难度越来越大,希望有机会增加相互交流了解,提高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
 
为此,文著协组织第14期沙龙研讨,邀请出版领域知名专家和律师与出版界朋友分享他们丰富的打击侵权盗版实战经验,助力出版单位进一步提高打击盗版能力、增进维权实效。




本期沙龙研讨内容
1.对图书等出版物的网络侵权盗版有哪些表现形式,有哪些新的趋势;
2.各出版单位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3.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关键环节和难点有哪些;
4.有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应注意的策略与方法。
 
本次沙龙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罗向京主持,商务印书馆版权与法务部主任张仲彬、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部高级主管伊才晓、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副主任梁飞、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杰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沙龙讨论。




一、网络侵权盗版相关动态
(一)网络侵权盗版的表现形式




张仲彬:我们讨论网络侵权盗版时,概念需要搞清楚。是网络侵权,还是通过网络贩卖盗版图书。网络侵权盗版,是个口语化表述的概念。我们通常理解的对出版业的网络侵权盗版,是指侵权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对出版企业实施的侵权行为,其中,也包括了我们平时所说的“盗版”行为。




张仲彬:商务近几年来碰到的各种形式的网络侵权基本都有。现在的市场维护行动重点,慢慢由线下转到线上。近几年来,商务印书馆主要面对的网络侵权行为有这么些表现形式:




一是,通过各种电商交易平台售卖侵犯商务印书馆专有出版权的实体“盗版”书;




二是通过贴吧、论坛、文档分享平台、P2P下载工具、网盘、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技术手段售卖、提供侵犯商务印书馆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内容;




三是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在线词典等方式,使用商务印书馆享有著作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内容。这些情况,我们都发现过。
 
张杰:网络侵权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如提供盗版的纸质图书、原版图书的电子版,或者是对原版纸质图书的选择编排后形成的新作品等。被侵权的作品类型也不限于纸质图书,有大量优质的视频课程资源被放在网上。在表现形式上很多体现为网站提供平台服务,真真假假的“第三方”用户上传,用户可以免费浏览、下载部分或全部内容或交费下载使用等等。而网络服务提供商多以“避风港”抗辩。我们代理的高教社诉腾讯侵犯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具有代表性,一审高教社胜诉,腾讯上诉了,目前在二审阶段。




近期我们正在处理一批大型网站侵犯出版社权利的案件。其中, 除了平台提供存储空间的类型外,还有大型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原版图书部分或全部内容,形成新的作品,以新的出版物形态销售电子版。不仅涉及侵权,也涉嫌非法网络出版。我们近期会采取法律措施。
 
伊才晓:我们现在将网上侵权盗版情况进行以下分类:




一是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实体盗版图书。这一部分仍然是对出版单位的主要冲击!因为这直接影响了出版单位优势图书制品的销售数量和经营额。




二是利用数字技术部分或全部复制作品,在网络传播。如扫描或照片等。




三是利用特殊的外部设备下载或阅读侵权作品。如大量的学习机等。




四是利用服务器·云端等大型存储设备储存侵权产品,利用用户卡或密码才能阅读或者使用作品。
 
罗向京、梁飞、伊才晓等人表示:目前最普遍,给出版社造成影响最大的是盗版书的网络销售,直接冲击出版社利润。




罗向京:网络销售盗版图书,也是侵权 ,侵犯专有出版权,或者作者版权。




伊才晓:在销售盗版图书方面,目前扫描复印的盗版书比电子版再印刷的多。




张仲彬:京版十五社联盟前段时间在打击扫描复印店方面很有成效。
 
(二)网络侵权盗版新特点
张仲彬: 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应用和网络交易方式的多样性变化,网络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例如之前“盗版”实体书的销售由各种团购网站逐渐转向目前的移动社交电商,又如之前的P2P下载工具到现在的云服务、云盘下载,网络侵权形式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网络侵权形式越来越多。“避风港”原则不应滥用。




陕西普和律师事务所薛永谦: 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张仲彬总结:趋势就是侵权形式多样化、侵权手段隐蔽化、侵权产业链条化、侵权分工专业化,等等,我想对于出版社来说,总趋势就是网络侵权形式复杂化,网络维权变得越发困难。
 
(三)盗版对出版社的危害




罗向京:盗版图书对于出版社的危害究竟多大,有没有大体的数字可以参考?




张仲彬: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无从考证。




伊才晓:估计多的可以到50%。




梁飞:常销书比如工具书、教材(包括资格考试用书)、教辅,是盗版最大受害者。




天津人美杨进刚:盗版给出版社造成毁灭性打击。
 
(四)盗版书鉴定




对于纸质盗版书的质量问题,大家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罗向京:我买书从来都买正版。最近迫不得已买了几次盗版图书,都是已经缺货断版出版社不再出版发行的。电商拿了旧书扫描的,本来就是旧书,又是扫描,不清楚,阅读效果不好。卖的还比原价高多了。




张杰:在90年代处理盗版案件时,时有发现盗版书质量比正版书好的尴尬。




天津人美杨进刚:我多年前买过一本英汉小词典,盗印商务的,便宜,印装没问题,不用是发现不了问题的,缺页重页。




薛永谦:对于孤本和不再出版图书的盗版书,基本都是扫描版,网上有卖。还算清晰,就是纸质差一些。
 
罗向京:如果诉讼的话,商务印书馆给鉴定吗?比如消费者告商家卖假货时。




伊才晓: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里的出版社,都提供鉴定!




张仲彬:我们的鉴定渠道是对消费者开放的,我们支持消费者维权。




罗向京:出版社应该欢迎和鼓励消费者投诉盗版书,提起诉讼赔偿。




张仲彬:是的,消费者投诉可导致天猫、淘宝关店,这点@人教社伊人教社伊才晓 老师应该更有发言权。
 
二、各出版单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措施




(一)相关出版单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实践经验




伊才晓介绍了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在网络维权方面的工作:




联盟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网络平台主动、定期监测和投诉工作,从畅销书、重点书入手,进行全网排查,实现对重点盗版网站平台进行主动、周期性的投诉打击。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年联盟各成员单位累计删除侵权链接48014条,对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网络生态具有积极作用。各成员单位在监测和投诉的同时,互通有无、通力合作,深入调查线下盗版线索,努力尝试对线上店铺进行线下打击,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维权联动机制。已有多个实体维权案件的线索来自于线上治理。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维权效果,联盟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与电商平台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战略合作——联盟继续与淘宝网在网络治理“绿色通道”的基础上,探讨深入合作事宜。同时积极探索与其它网络平台运营商加强合作。




2.积极深入开展网络维权技术保障的研究和探索——联盟注重研究网络版权侵权监测和调查取证的有效方式,增强维权的手段和方法。我社组织部分联盟成员单位先后对北京冠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索维斯调查公司、杭州求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维权服务公司和知识产权出版社、联合信用时间认证中心2家数字产品时间认证服务公司进行调研,对当前网络平台和移动端版权侵权的类型、对不同类型侵权行为,尤其是移动端App和音视频资源进行监测和取证的技术手段和效果等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维权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开展打盗维权工作,联盟先后组织召开“2017年度反盗版维权中介服务公司推介会”和“2017年度数字产品时间认证服务公司推介会”,以此帮助联盟成员单位全面了解网络和数字产品维权、证据收集、鉴定等问题,充分比较各项维权服务,针对各成员单位不同的需求和特点审慎开展与第三方的维权合作。




3、探索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维权的方式——我们与多地执法部门研究落实网络查处与地面查处相结合的方法。
 
张仲彬分享了商务印书馆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措施:




先需要保证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商务印书馆是国内最早设立版权部门的出版社之一,清除盗版、维护正版图书市场,是版权部门重要的工作职责之一。2017年,为了更好地配合营销中心工作,原设置在版权部门的市场维护科调整至营销中心下面,配备了数位专职的市场维护人员,因此,面对网络盗版侵权,商务在人员配备上是有一定保证的。




第二,维权的前提是有权可维。所以我们需要夯实权利基础。对于盗版书,出版社依据专有出版权即可维权;对于内容类的网络侵权,权利的基础是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著作权人的维权授权。商务主要是通过格式合同来取得的。




第三,理顺工作流程。盗版图书的鉴定,法律文书的出具,内容类的网络侵权的线索处理、事实确认、法律分析、维权途径和方式,等等。商务在长期的维权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维权工作在各个环节尽可能不出现纰漏。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出版单位与电商平台合作打击侵权盗版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冯然:面对电商平台,应有专门的维权平台。




张杰:视情况不同,措施也多样化。对于电商平台的入驻者可以投诉到平台;可以发律师函给电商;可以行政投诉或诉讼等。




梁飞:现在电商销售平台对出版单位销售至关重要,尤其阿里平台。听说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跟阿里投诉平台有绿色通道合作,能给介绍一下吗?




伊才晓介绍:在国家版权局指导和支持下,我社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成员单位的身份共享与淘宝网签署的合作维权协议。应该说,这个合作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在淘宝网上销售我社的盗版图书现象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销售盗版图书的现象仍络绎不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两点:




一个是原来要求淘宝网要求所有销售图书的经营者要像实体书店一样展示图书经销许可证,淘宝网做了,但面对大量图书经销者提供的证照却难辩真伪。这个问题成为网络维权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瓶颈。既没有如原来预期通过公示证照挡住一部分不法分子,反而使一些假证得以泛滥。公示证照没起到管理监督的作用。




另一个原因是出在淘宝网企业自身制定的所谓“淘规则”上。目前我们投诉的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在“淘规则”下,大多只是断了链接,并没有像实体店销售盗版图书一样受到严厉的行政或司法查处。




应该说,网络企业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他们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各种管理规范和规则无可厚非。但互联网企业是新兴企业,不像传统企业一样形成了许多行规,规范自身的行为。因此,网络企业在制定规范和规则时往往注重的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们始终认为一个企业制定的规则或协议不能侵害其他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更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网络是虚拟世界,但销售盗版图书却是真实的存在。因此,如何促进类似“淘规则”这样的网络企业规则进行完善,如何将网络处理违法行为与执法部门衔接,是我们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重要工作。
 
(三)侵权盗版行政投诉与执法




福建人民社王金团、天津人美杨进刚等表示,有的出版单位连法务部都没有,打击侵权盗版有心无力。遇到侵权盗版,只能?尽可能取证,收集线索,向扫黄打非办、版权处、文化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浦东文化执法韩晓永:从政府管理和扫黄打非的角度,对盗版和非法出版物从各自的路径都有很大的着力,某种程度上,即使权利人不举报投诉,也有主动而为。每年的剑网,净网行动等都有巨大人力物力投入。
 




罗向京:一般涉及到 侵权盗版打击工作,都会由文化执法大队出面。文化执法大队的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与版权局之间是如何联动的?




梁飞:文化执法大队处理,就是行政处罚从取证阶段到处罚阶段的完整程序。




张仲彬: 行政手段到目前看来仍然是最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所有的举报都会有结果。还涉及到案件标的、管辖等方面。




韩晓永:张老师,行政处罚力度有效,只是速度可能会比司法途径快,但是解决问题模式不一样,惩罚性比较重,赔偿恢复目标不明显。
 
冯然:线上盗版图书出版社向执法大队举报常常因为不能提供住所地和仓库等证据,往往不能得到处理,请问有什么好办法吗?




韩晓永:这个问题在现实中确实很难,执法人员也是尽可能找到执法连接点,因为违法行为发生地是直接指向,现实中也是穷尽一切手段,也采用指定管辖等模式解决。
张仲彬称:行政执法真的是最重要的力量,不可替代,我们确实非常依赖非常仰仗。
 
赵宏源: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行政投诉之后处理结果会通知投诉人吗?行政部门是否有这个义务?我投诉过一次,只找我核实了一下信息,说如果属实,他们就查办。我知道对方被查还是从其它渠道知道的。




罗向京:从法理上看,应该有个通知。




浦东文化执法韩晓永:?举报投诉都会有回复。
 
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关键环节和难点




(一)确定盗版侵权人难
张仲彬:群里的各位老师应该都是这方面专家,对于网络侵权的维权,众所周知的关键环节在于侵权人的确定,以及证据的取得与固定。难点也在此。




张仲彬:首先,侵权行为人的确定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尤其是侵权行为人并不是网站的所有者或运营者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仅举一个例子,如果网站是侵权行为人,通过查阅工信部的域名备案信息系统,是可以得到备案主体信息的(尽管这种信息很多时候也是假的),但是如果只是个体网友行为呢?网站完全可以通过避风港原则规避风险,在侵权行为人不提起恢复的要求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不支持权利人可以强行要求网站披露侵权行为人信息,换言之,这不是ISP的义务或责任。而确定侵权行为人,只是维权链条中的第一步而已,要维权,第一步都很难走出去。嗯,对了,即便很幸运地确定了侵权行为人,司法管辖问题也会让人操碎了心啊。




罗向京: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不过,如果要求平台删除链接,平台不删的话,就不能用避风港规则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个机制,让平台不能享受避风港豁免。




张仲彬:是,不是还有个红旗原则呢吗?红旗飘飘,避风港就不能用了。可事实上,中国才有多少称得上红旗的作家和作品呢?




赵宏源:平台有义务向行政机关提供侵权信息。
 
(二)侵权盗版证据取得与固定难




张仲彬:至于证据的取得与固定,就更难。对比传统侵权,网络侵权行为更加难以被认定。数字化的网络中存在的证据很难说有原始性,不但没有原始性,而且容易被修改、被移除,证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都无法保证。对于诉讼对证据的要求,我们只好跑授时中心搞时间戳、跑公证处去固定证据,等等,这一圈下来,黄花菜都凉了。而且,付出如此高昂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值不值得,最后成本能不能COVER掉,都需要先打个大大的问号。




赵宏源:时间戳做好了可以不找公证吗?是直接就可以用吗?




伊才晓:?各地法院差异大,时间戳有的法院不认。
 
梁飞:对打击盗版书销售网点,证明网店销售给用户的图书是盗版书是网络销售盗版书维权的关键。如果出版社拿着拆封后的盗版书进行维权的话,网店很可能会不承认,会说是掉包的,无法证明网店发的货是盗版图书。如何破局呢?给大家一个小窍门。从快递小哥手中取到快递后,不要拆包,准备好手机进行摄像,拍摄拆包的过程,取出快递的图书后,用笔在图书上写字、写日期,这一切都通过摄像进行记录。日后进行维权时,拿出写有字的图书跟视频的内容比对,说明举证的图书就是从快递包中取出来的,不存在掉包的情况。




梁飞:相对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销售盗版书面临着取证困难的问题。盗版书网店销售,真假货品夹杂卖,有时取证要买到盗版书还得碰运气。并且,盗版书网店会根据不同区域销售盗版书,比如一线城市,出版社所在的城市,就一般不发盗版书,只向三四线城市发盗版书,所以有时取证还得委托不同地区的朋友代为收货。
 
韩晓永:从执法的角度,网络侵权查处难度有侵权证据的锁定,因为执法地域性与网络无界限的张力,导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需要创设联动机制,或者是集中查处机制,比如近几年的网络直播的集中查处。但是,行政执法对于侵权盗版手段有限,也同时受到著作权是私权的执法介入的合法性质疑,具体办案中,著作权法第48条公共利益的法理,也给行政执法权力介入设置了限制性条件,所以,行政执法也有局限性。
 
关于侵权盗版取证难的问题,冯然分享道:现在电商卖家都不会写具体的发货地点 根本追查不到源头;我们社遇到过注册的北京广东很多店铺从一个地方发货。




罗向京分享了一种情况:某些平台上,电商在几十分钟或者几个小时之内卖完一本书,就销声匿迹了,网页上的内容啥的都找不着了。
 
(三)《图书经营许可证》是关键




伊才晓:?就网络销售盗版图书而言,核心是将许可证信息公开化,网络化!




希望《图书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可公开和全国联网。目前,一个县一级的图书经营者在网络环境下已不局限在他所在的地域,而是面向全国进行销售。如何监督和管理他的经营活动也不能还沿用传统的方式方法。这是制约维权工作深入的一个瓶颈。




教育部公布各高等院校毕业生信息制止了造假毕业证的现象,手机实名制也会制止诈骗蔓延的趋势,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制止网上假证泛滥的状况,也可对销售盗版图书的行政处罚状况进行记录、统计、监督和管理,提高年检的效率,提高图书销售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认为这是解决销售盗版图书的根本手段!
 
(四)计算实际损失很重要




张杰认为打击侵权盗版的关键环节包括:1.侵权信息来源,要多依靠读者、作者、编辑部门、反盗版人员、法务人员的发现,尤其是对于科技、教育、考试类图书。 2.重视取证的专业方案,不仅关乎侵权定性,也关乎索赔,也关系到管辖等程序性问题。通常需要围绕个案具体情况确定高质量的证据方案。 3.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如下方法: (1)侵权行为使权利人实际减少的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获得更高利润的除外; (2)侵权行为直接导致权利人的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难以正常履行,从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3)参照国家有关稿酬规定计算实际损失; (4)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5)权利人因侵权行为导致复制品销售减少的数量乘以单位利润之积; (6)侵权复制品销售数量乘以权利人销售复制品单位利润之积; (7)其他方法。 4.需要高度重视庭审质量和庭审效率。




四、有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应注意的策略与方法




(一)向电商平台投诉




梁飞:鉴于淘宝、天猫销售对出版社的作用,如果发现了淘宝、天猫有销售盗版图书时,从效率来说,及时向阿里知识产权投诉平台进行投诉,有助于快速遏制盗版图书的销售。为此给大家梳理了阿里知识产权投诉的程序如下:
1、登录qinquan.taobao.com;
2、右上角点击“注册”;
3、填写相关信息;
4、进入账户后提交知识产权,进入审核期;
5、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诉;如未审核通过,查看被拒理由,进行知识产权材料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6、知识产权审核通过后,登录账户,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左侧“发起投诉”,选择需进行投诉的平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投诉;
7、如初步审核通过,需在72小时内不定时进入账户查看是否有被投诉人的申诉;
8、如有申诉,需点击小二介入,并等待最终结果;如无申诉,则申诉期过后,该投诉成立。




薛永谦补充:对于阿里这个投诉,通常一次不要提交太多,另外,一定要言简意赅。
 
(二)内部防御与外部打击相结合




张仲彬:我觉得大约可以分成防御性策略和进攻性策略吧。




对于出版社来讲,在防御性战略上,一是,控制数字授权,尤其是对小、微、新公司的授权;二是,严格控制载有图书内容的电子文档流通和使用范围,电子文件必须可以追根溯源,责任落实到人,不可外泄;三是,给数据加密,加大破解难度;四是,如果可能的话,电子书尤其是文学类电子书,能连载的就连载,避免一次性发布或提供下载。




进攻性策略,那就是针对侵权行为人的。在进攻性战略上,可以更多地考虑借助社会力量去做维权的事情。侵权者很聪明,他们知道5万非法经营额或者1000个复制品有可能就会触犯刑律,所以大型专业化的侵权平台目前已经不多见,更多的是分散性的、小型的侵权人,对于出版企业来说,面对分散异常又多如牛毛的侵权人,借助第三方机构,借助消费者,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只要能打掉这些侵权者,又何妨让消费者利用新消法退一赔三呢?




(三)全面做好诉讼准备




张杰:对于具备诉讼条件的案件,提示注意如下几点:
 1.证据方面:(1)涉及到管辖法院、行为定性及索赔程度等,要高度重视。 (2)要有系统的证据链条及应对被控方抗辩的方案。 (3)做好证据保全。
2.管辖方面: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在我们代理的高教社诉腾讯案中,腾讯就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被两审法院驳回。
3. 索赔:充分提供支持索赔额的证据,重视合理费用支出的赔偿。在“填平”的基础上力求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4. 综合应用多种法律途径:协商处理、行政、诉讼(民事的、刑事的)。
5. 综合应用多种法律工具: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薛永谦:应注意切勿打草惊蛇,先取证,再发律师函,不行,再投诉或者诉讼。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传统的法律法规政策;2、司法保护;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4、行业自律以及企业内部规制;5、运用前沿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
 
(四)采用技术手段来防范盗版




罗向京:关于应用技术手段来加密,保护,现在这方面的技术够用吗?
她分享了一则消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反盗版标识上,由于该标识采用了“某技术”,盗版分子无法仿冒,创下该书正式投放市场15天内全国无盗版的良好纪录。 是不是说明该技术15天后就被破解了?




张仲彬:技术手段,也是矛与盾的关系。看什么样的书,舍得花什么样的钱。防盗版技术与盗版技术,往往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嘛。




人教社伊才晓:买盗版书的人不会关心你采用了什么防伪技术,价格便宜就好。不像茅台,假的喝了对身体不好!
 
(五)立法、司法行政合力打击、综合治理
张仲彬:说实话,网络侵权行为速度快、范围广、危害大,对传统出版企业基本相当于连根拔起,而面对网络侵权,出版企业面临的都是一样的困境:投入大,维权难,收效微。要有效打击网络侵权,需要立法、行政等各方面的合力,这是个太大的命题。绝对不是一个出版企业能有什么策略方法就可以保全自己。




杨进刚、罗向京认为其中也涉及到国家层面的大局意识,民众层面的守法意识。




罗向京: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确实需要从法律、制度、从文化、经济等各个方面多管齐下才行。




张仲彬认为,单独某部法律对于打击侵权盗版的作用是有限的。比如,7年最高刑、以填平原则为指导的著作权侵权赔偿机制也远远不够、封顶的50万赔偿(虽然有些案件已经突破这个额度)我就觉得远远不够。除了著作权法和刑法之外,可以考虑采用商标的手段来“曲线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填平原则”,用商标手段也许还能获得比“填平原则”更多的惩罚性赔偿。利用消法,也是异曲同工,我觉得只要能用的,就用,因为网络侵权对于传统出版业的危害实在太大,无出其右了。




张杰、薛永谦等表示,从判赔力度等方面看整个环境在发生好的改变。期待有更大的改善。




本期沙龙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各位嘉宾及群友们把自己在工作中积累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经验无私分享出来,使大家受益匪浅。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绝,原因包括侵权盗版行为违法成本低、侵权手段复杂多样且隐秘、立法不完善、行政和司法打击力度不够、网络版权授权交易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多方面协作配合,才能完善行业制度,保障传统出版业和创作者的利益。望业内人士广泛参与,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网络版权环境。在此向张仲彬、伊才晓、梁飞、张杰四位嘉宾以及在群内活跃发言、参与讨论的群友表示感谢。欢迎大家对本期沙龙转发、评论,或对下期沙龙的研讨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沙龙综述整理 邸学佳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