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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与湖南教育报刊集团 签订“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合同

加入时间:2020/5/9 10:26:14   来源: 冯凯宁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近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合同,涉及湖南教育报刊集团主办的《湖南教育》、《幼儿画刊》、《小学生导刊》、《初中生》、《高中生》、《爱你》等一系列期刊的“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工作。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费收转的法定机构。

截至目前,文著协与《读者》、《青年文摘》、《北京文学》、《格言》、《意林》、《知音》,与江苏凤凰报刊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的《全国优秀作文选》、《时代学习报》,辽宁少儿社的《趣味阅读》、《小学生优秀作文》、《初中生写作》,浙江幼儿教育社的《幼儿教育》,江西教育传媒集团的《教师博览》,福建海峡文艺社的《快乐语文》、《读写》,河南文心社的《作文》,山西师大的《语文报》等报刊社签订了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合同,切实履行国家赋予协会的法定职能,有效维护了广大文字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履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法定职能方面,文著协与人教社、北师大社、山东教育社、上海教育社、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重庆西南师大社、河北教育社等全国重点教育类出版社签订了“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并为多家教辅类图书出版单位解决了众多版权问题。在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的目的必须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教辅类图书不属于“法定许可”范畴,在出版之前必须按照出版汇编作品的要求逐一解决作品版权授权问题。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发布了《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涉及众多作家作品、汇编作品、翻译作品等。该指导目录的发布,对于出版单位策划出版教育类图书有着极大的参考意义。而文著协由于自身职能,长期以来,与大量知名作家及作家继承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能够快速得到可靠准确的作品授权。文著协将凭借自身优势,按照教育部《指导目录》的要求,向长期合作的出版单位推介会员作品,让全国的中小学生读到更多更好的作品,让广大作家凭借自己的辛勤创作获得更多的合法收益,让出版单位的图书策划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