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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 | 网文平台合同风波调查

加入时间:2020/6/19 9:30:33   来源: 新华社 
 网文作者的“剥夺感”由何而来
网文平台合同风波调查(上)

半月谈记者 张漫子 蒋芳

有“国产爆款IP制造机”之称的阅文集团4月底因“问题合同”陷入舆论漩涡。为了抗议合同的苛刻条款,部分网文作者在5月5日发起“五五断更节”号召罢工,引发行业震动。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引用一项调查结果称:包括阅文在内的10个平台签约的400多名网络作家中,对签约平台的合同满意率仅有4.77%,超过50%的人“极不满意”。这折射出全行业的“合同危机”。
6月3日,阅文集团整改并发布了新版合同,根据不同授权分为三类四种,取消单一格式合同,进行了10余项修改。新合同是否能够解决行业顽疾,网文行业的合同危机是否将迎刃而解,引发各界关注。

以为自己是作家,没想到其实是枪手

为了搞明白手里长达20页的合同究竟“有几个意思”,李峤与几位相熟的网文作家从4月下旬开始像突击期末考试一样向律师咨询,连夜啃完合同法、著作权法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
看出一些眉目的他们如梦初醒。4月30日,起点中文网作者“水银术士”通过连载文《当外神降临异界之时》更新了正文章节:“问了律师朋友,终于看懂了我的新版合同。按照合同,我并不是作者,我只是阅文聘请的枪手,阅文才是原作者。而且作为枪手,我还是被免费聘请的……我决定尊重原作者,将创作权还给原作者,让原作者进行后续创作。”
“枪手感”从何而来? 签约作者向半月谈记者展示了原版合同的5.3、9.1、10.1条款。李峤说:“平台运营版权无须经过作者同意。平台有权运营作者的所有社交账号。阅文如果对我写的东西不满意,可以要求我改。如果改了3次,平台仍然不满意,他们可宣布马上解约,而我还需要赔偿他们损失……”
多位受访作家表示,20多页合同,几乎通篇都是甲方(阅文等平台方)的权利,乙方(作者)的义务。
凌霄指着原版合同中的条款3.6说,签完合同,作品的影视动漫、游戏改编权被平台拿走了。一旦他们对作品中的人物、情节、设定等要素进行改动,作者无权过问或拒绝。如果作者写的作品不符合此前提交的大纲、或不符合市场需求,平台可以暂停支付报酬,请别人续写作品直至完本——这让很多作者一边写一边胆战心惊。
东部某省级网络作协负责人、前起点白金作家则用了另一个比喻:这就好比是把一群散养鸡圈养在了一个养鸡场,养鸡人给你的只有一把鸡饲料。你觉得这个养鸡场不好?走出去寻寻觅觅发现哪里都差不多。“阅文的合同不是独有现象,现在的网文平台给出的大多数都是这类合同。”

“问题合同”违法吗

不久前,《网文作家签约意愿问卷调查》显示,来自阅文、掌阅、掌中云、磨铁、阿里文学等近10个平台的461位受访网文作者中,50.98%对签约平台的合同“极不满意”;对合同满意的比例只有4.77%;82.43%的作者在与平台签合同时,平台并未征询作者意愿;34.27%的作者并不知道签署的是版权转让合同。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注册的网络作家1400万人。除了少数“头部”作者不受困扰,“腰部”以下都面临着同样的困惑:我的合同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为什么能够广泛存在这么多年?
法律专家认为,网文行业版权纠纷频发的背后,是平台给出的合同没有直接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平台和作者之间的关系存在显著的不对等。对于这种“不对等”,绝大多数普通作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越南河内丁礼街一家书店里摆放着中国网络文学《盗墓笔记》和其他小说的越文版 章建华 摄
“应该说合法,却不合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著作权法没有对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作限制。因此,阅文原版合同条款看起来合法,但从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来说,平台要将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的法定版权一下子全部拿走的合同条款,显然不太合理。
作品火了,有机会改编动漫、影视作品原本是好事,但剥夺感会更强。李峤说,只要在阅文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发表自己作品,并收取粉丝的订阅稿费和打赏,就必须将改编动漫、影视等系列的著作权交给平台,没有选择其他平台的权利,也没有任何话语权。
“几乎每个爆款作品作者最终都会和资本方走上法庭。”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外文采编部主任顾犇说,他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站的监管,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提案》,呼吁重视版权纠纷频发背后普遍存在的合同问题。
摇摇欲坠的塔基

凌霄一个特别大的感受是,这些年来,网文IP的价值快速膨胀,但创作者的话语权和议价权越来越弱。“只有少数优质作者能拿到特别的合同,大多数普通作者只有不断放弃权益。”
网文作者圈里,除了年收入轻松过千万元的大神,更多写手都处于金字塔的底端。
根据多数作者的合同,作者的收入为扣除营销渠道运营成本后的净收益的50%。而部分作者反映,所谓的“成本”对作者来说并不透明,点击量、运营成本的计算方式、游戏规则,均由平台制定。
掌阅提供数据显示,该平台上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作者占比不超过1%。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张凤翔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我们有1300万的网络作家,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群占比98%。”
一名为了专职写网络小说辞职、4年后因收入微薄重返职场的作者说,每天更新4000字不间断,一个月可以拿到600元的全勤奖。除此之外,依靠粉丝打赏和订阅的收入实在太少了。
近期阅文与写手之间的权益之争、平台与作者之间日益悬殊的话语权,更动摇了作者的安全感。半月谈记者了解到,5月份,已经有部分签过约的“腰部”作者在“出售”合同,找在校的学生写手代写,打算草草截稿。
“创作环境每况愈下。”纵横文学的签约作家王袖说,阅文6月初推出的单本可选新合同尽管扩充了创作者的选择权,但不少作者表示,平台展现出了一定的诚意,不过就合同本身而言仍是“换汤不换药”“改变有限,关于营收数据和净收益的核算问题、如何保障创作者和平台地位等核心问题并未深入触及”“期待拥有真正的平等地位”。
受访作家表示,行业的发展脉络已经清晰,但监管的边界、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依然非常模糊。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呼吁尽快推出著作权制式合同。“要避免在缺少第三方监督的情形下,平台方单方出具的合同无节制侵蚀原创作者空间的情况。”(文中网文作家均为化名)

网文20年,从“江湖”到“工厂”
网文平台合同风波调查(下)
半月谈记者 蒋芳 张漫子

合同风波背后,是中国网文在发展20年后走到十字路口的现实。崛起于草莽,发展于阡陌,在资本和技术推助下,网络文学日渐褪去江湖气,成为一条产业链。未来,相关管理部门、平台方、作者群体都要思量,如何携手共进,缔造一个属于中国网文的新纪元。

打法变了,对手变了

网络文学起初免费,网站的盈利方式主要靠作品的网上人气转变为广告和线下出版。2003年,当时并不起眼的起点中文网率先开启了VIP付费阅读制度,迈出了网文大规模商业化的第一步。这种打法不仅成就了起点,也让中国的网络文学有了立身之本。但在当年,收费模式并不被业内看好,大家都认为走纸媒出版这条路才是正道。
“大致以2005年为分水岭,之前免费为主,之后收费为主。别看阅文想转免费被大肆抨击,其实在行业内免费早已是常见套路,部分网文平台甚至推出用户根据阅读时长领取红包的举措。”一位网文平台负责人说。
不仅如此,网络文学行业过去的敌人是创作门槛过低、作品质量不高以及猖獗的盗版问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手已经换了一批。
据统计,全国共有1400万的网文写手和4亿多网文读者。但是,多数网文平台的日活用户仅为千万级。与之争夺流量、时长、观众、广告商的是快手、抖音、爱奇艺等日活用户上亿的视频网站,更不要说微信这类国民级应用。
转化低,盈利慢,纠纷多

2019年,某网络文学IP电视剧成为爆款,带动集团版权收益增长341%。某网络文学IP电影票房破4亿元,带动多平台原著阅读量、收入增长约10倍。
“这不都是我十几年前上大学看的书吗?怎么现在才出来?”一位网文爱好者说,很多像他这样的初代读者一边带着情怀走进影院,一边感慨自己曾经在路边的盗版书摊上追完了这部作品。
“骨灰级”作品焕发青春,并非孤例。近年来,一系列IP运作的成功探索证明,虽然小说本身就有基础读者群,甚至不少还有了海外影响力,但真正变现和盈利,离不开影视剧或游戏改编。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IP的转化都是层层筛选的过程。大概1万部小说中改编1000部漫画,其中100部适合连载,10部适合拍动画片,一到两部能拍电影。“IP的闭环开发,能实现迅速、大规模复制,是整个行业都希望看到的现象。”一位网文平台负责人介绍。
业内人士分析,围绕作者与平台“如何分成”的争议焦点,根本分歧在于究竟是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据了解,近年来各类版权纠纷不断,优秀网文被改编成影视剧网游后,往往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但最终几乎每个爆款作品作者都会和资方走上法庭。
“作者多数坚持内容为王不难理解,但渠道为王也并非没有理由。”上述人士分析,在一个著作权最终获得收益的过程中,流量、平台给予的支持和所占权重越来越大,从原创小说,到版权代理销售,再到电影、电视剧、游戏、动漫的IP版权开放销售,渠道方提供的是全方位服务体系,而不仅仅是搭建一个网络平台,让写手的文字曝光那么简单。

多方共治,共生共赢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威在谈到版权纠纷时表示,最理想的状态就是作家创作,平台帮作家把内容运营好,做他们的投资人和经纪人,从中获得一定利益,共生共赢才是长久之计。
广东网络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王金芝认为合同风波背后有三种逻辑:一种是资本逻辑,即在大资本的操作下,在中心IP的带动下,在利益一体的驱使下,文学、影视、游戏等领域深度融合,实现IP利润的最大化;第二种是产业逻辑,在付费阅读逐年下降、版权收益逐年上升的背景下,不管是付费阅读还是免费阅读,不断激励后来者加入,保持源头活水,使网络文学为以网络文学为中心的全产业链不断提供优质内容;第三种是媒介逻辑,网络本身的升级换代,促进了媒介的发展和变革,这是网络文学变革的根本原因。
业界认为,只有主管部门、网文平台、作者群体良性互动、和谐共生,才能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确保好故事源源不断。6月3日,作为行业龙头的阅文集团率先整改,拿出了新版合同,推出“三类四种”的新签约模式,展现了负责任的态度。但效果几何,仍有待观察。
“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责任。”全国政协委员顾犇建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各大网文平台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加强监管,依法处理;国家版权局对平台与作者的各类合同合规性进行审查;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机构对网文作者进行法治培训和教育,对其创作、版权运营和维权进行专业指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