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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版权还是推广?阅文新分级合同之下,仍有普通网文作者在维权

加入时间:2020/6/30 10:10:4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黄莉玲 

阅文风波之后,随着新版合同推出,各路“大神”作家纷纷宣布回归,阅文集团股价也一路飙升。就在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之际,网文作者的维权声音仍然不绝于耳,不少普通作者甚至表示要从阅文“跑路”。

阅文新合同有什么问题,为何维权还在继续?为何大神作者回归,普通作者却要“跑路”?这场“大地震”究竟给网文界带来什么?IP时代下,如何破局资本和作者版权之争?


阅文新合同又遭质疑,平台作者“拉锯战”继续


今年4月,国内知名网文平台阅文集团的高层换人风波,引发网文界业内震动。同时,不少网文作家开始查看阅文合同,发现存在许多“不公平”条款。

比如旧合同要求作品的独家授权期限为整个著作权保护期,时间跨度从作者生前直至死后50年;作者受阅文“聘请”,若稿件不符要求,阅文有权要求修改,甚至终止协议另请他人续写。此外,作者和平台按照“净收益”五五分成,在文章订阅收入基础上扣除平台成本。

合同引发争议后,阅文主动抛出橄榄枝,召开恳谈会,与作者沟通。6月3日,阅文宣布推出全新合同,包括基础协议、授权协议和深度协议,对作者们进行分级管理,提供匹配权益。

然而,新合同没能完全平息这场风波。南都记者注意到,作者们自发结成的网文作者维权组,在微博发文质疑新合同,要求阅文正视作者权益。平台和作者之间的权利“拉锯战”仍在继续。


根据阅文公告,新合同删除了令作者们反感的“聘请”字眼,称作家和平台间不存在劳务或雇佣关系,但保留了“优先权”,即作者在签约期间发表的剧本及小说,需要独家授权给阅文;作者在协议作品完成后一年内所创作其他文学作品,如有意转让、授权第三方使用该新作品的著作财产,在同等条件下阅文享有优先权。

“照此规定,一个全职网络作者,即便在阅文平台收入不足,也不能同时去其他网站连载小说。这种宁愿饿死作者,也要将作者捆绑到网站的做法,是极其霸道的。”网文作者维权组对上述条款极为不满,认为有“捆绑”作者之嫌。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优先权的条款实际上是一个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款。如果平台做得足够好,作者自然会与平台签署新的合同。

平台设计优先权,是否变相“限制”了作者?“优先选择权的设立,应该主要从乙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予以考量;而且要有前提,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在多家使用方提出同样、同等条件下,原来有合作关系的平台才可能享受到作者给予的优先选择权。而至于什么是同等条件,也是双方容易发生分歧和争执的地方。”张洪波解释道。

至于此前备受争议的“净收益”分成模式,阅文新合同没有取消。网文作者维权组表示,作者希望对作品销售收益进行五五分成。并质疑“阅文只强调平台成本,不提作者投入成本,有失公平;且平台成本核算不透明,也难以让作者信服。”

推出分级合同,作者可享不同推广待遇


阅文新合同最大的创新,在于面向不同级别的作者分别提供协议:深度协议面向大神级作者,基础协议和授权协议面向普通作者。

根据阅文公告,基础协议下,作者无须授权平台,但也无法获得任何收益。在网文作者维权组看来,普通作者签基础协议几乎是“用爱发电”,而微博、知乎、微信等平台至少有版权以及读者打赏。


授权协议则分为甲乙两版。从南都记者获取的协议截图来看,甲版协议与旧版无异,依然要求作者授权直至著作权保护期期满,不过可以享受负责编辑,宣传推广和作家福利的优待。在这个拥有810万作家、1220万部作品的平台上,网文作者想脱颖而出,一定程度上依赖平台扶持。

相比之下,乙版协议的授权期限仅为20年,但作者无法享受平台的推广优待,这将大大降低作品的曝光率。而且合同备注,一旦作品被平台开发,授权期限仍将延长至作者死后50年。

“如果合同授权期限与著作权保护期一致,都是五十年,就与转让无异”,张洪波认为,阅文推出分级合同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动辄20年及以上的授权期仍有待商榷,这几乎让作者丧失重新选择的机会。

一份2673位作家参与调查的《网文作者签约数据分析报告》(下称“网文签约报告”)显示,76.05%作者的授权意愿在三到五年之间,与合同里提出的20年甚至50年相差甚远。

然而,正如网文作家莫巧所担忧的:如果平台要求作者放弃所有权利才能获得更好的资源,那怎么选?如果不签,是否意味着作品将“石沉大海”?新合同似乎应验了他的担忧。要版权还是要出名?网文作者或将面临两难局面。

不过,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告诉南都记者,在没有看到完整合同的情况下,对于条款是否合理不能一概而论。他认为,从整体来看,阅文已经作出了一定让步,而且阅文通过合同分类,来管理不同层次作者的思路“也是正确的”。


头部、普通作者意见分化,后者维权呼声更高


就是这份在网文作者维权组看来“换汤不换药”的新合同,却在发布后短短数日内吸引了包括徐公子胜治、酒徒、天下霸唱在内的多位网络文学大神级作家回归。曾因“鬼吹灯”版权与阅文对簿公堂的天下霸唱,还在微博写道:“一切向好,期待合作。阅文新合同推出,迎网文‘大神’回归潮”。

对于阅文新合同,头部作者和普通作者似乎出现了意见分化。据南都记者观察,一直以来,网文界的维权声音也大多来自普通作者,这是为什么?

数据显示,这与头部作者和普通作者的收入差距有很大关系。

《2018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当年唐家三少收入最高,为1亿3000万,居次的天蚕土豆,收入也高达1亿500万。形成对比的是,当年1755万网文创作者中,超过一半的作者平均月收入不到2000元,月入过1万元的作者仅占7%。

两年过去,情况似乎没有太大改善。网文签约报告显示,月收入在3000元以内作家占到75.79%,其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占比达33.93%。“每个月挣不了两三千块,基本就靠600块的全勤奖。”23岁的全职作者雨花告诉南都记者,写文养不活自己,日常开销还需家里补贴。

网文签约报告还显示,仅有3.22%的头部作者有权要求平台调整合同,而高达82.64%的作者在签署合同时,网站方并不会征询作者意愿。同时,高达82.34%的作者表示对签约条款不满,其中非常不满意的占到58.7%。

“头部作者的合同和普通作者不一样,他们有议价资本,获利更大,反过来,他们受平台的束缚和捆绑更深,不会轻易发声。”网文作者维权组告诉南都记者,不论合同是新是旧,广大普通作者总是受到冲击更大的一方。

而阅文合同就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待遇差、收入低的广大普通作者无法再保持沉默,他们持续地奔走维权、发声疾呼。网文作者维权组形容,这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这次维权行动中,普通作者比头部作者更敢说话、更敢于抗争。

“这场风波还在继续,现在不是余震,而是更大风波的开始。霸王合同才刚刚‘出圈’,网文界的霸王合同一日不除,我们的抗争行动就仍然会继续! ”网文作者维权组告诉南都记者。


资本和作者围绕IP博弈,众筹自建网文平台兴起


随着IP时代的到来,资本要全面布局文娱产业链,版权无疑是最重要的资源。平台遍地撒网拿版权,期待依靠海量作品中偶出的爆款IP挣得盆满钵满。

以阅文为例,《庆余年》《将夜》《斗破苍穹》等热门作品的改编,让阅文尝到不少甜头。2019年财报显示,阅文版权运营收入44.2亿,同比增长341%,版权运营业务已成为阅文营收的第一支柱。

然而IP的创造者——广大网文作者的日子却并不好过。

此前《大唐明月》一书版权多次转手,合计卖出1300万天价,但作者蓝云舒仅拿到18万元一事,让不少作者心生寒意。另外,作品影视化过程遭遇“魔改”,也让许多作者无法接受。于是,作者们想要将版权握在手中,并参与到版权交易以及后续IP开发中。

在合同风波连锁反应下,老牌网文平台纵横中文网已经开始摸索如何修改合同,平衡双方利益。纵横新合同中,明确独家授权范围和“净利润”标准,取消“优先权”约定,作者可以自由创作签约作品的同人作品、前后传等等。

纵横中文网总编邪月在微博写道,“相信以后我们的合同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修改,一步步推进,真正能达到业界所有人的期许。”

另一方面,已经有网文作者众筹自建网站,一批全新网文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前起点Lv5作家月影梧桐,创办息壤中文网(联合阅读网);其他作者们也在陆续筹建惊鸿中文网、星启中文网、作家避风港等网文平台。

在丛立先看来,这场风波的积极意义在于给网文行业敲响了警钟,促使平台方主动修改合同,破除沉疴;由此催生的一批自建网站,也促进了市场竞争。

但他同时指出,在海量的网文作品中,只有极少数具备IP价值,平台投入大量成本运营,很多时候都是“打水漂”。出于商业考量,平台会尽可能留住将产生价值的作品,因而合同不见得能够满足所有作者的期待。

“作者的基本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但是也不能期望获得太多”,丛立先说,名不见经传的作者想借平台资源成名,相对地也要做出一定牺牲来换取平台扶持。“实在对新合同不满,作者还可以‘用脚投票’转投其他平台。”


监管机构应介入?制式合同能否破局?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芈月传》作者蒋胜男为网文界带来了两份议案。一是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避免网文作者“单打独斗”的格局,二是建议尽快推出著作权制式合同,将平台与作者双方置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以此来规范网文行业。

制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作者们希望政府管理部门介入,在调研的基础上推出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网文市场。据悉,网文作者维权组前后已经制定了七版制式合同,并转交给了业内有关专家与官方机构。

“大家试图通过一个法律的外部介入,也就是制式合同,兼顾作者、平台以及网文产业的未来发展,达到一种平衡、合理的状态,而不是一味的满足任何一方的利益期待。”网文霸王合同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张舒晴告诉南都记者。她所在的课题组试图将广大作者的心声“转化”为法律报告,申请立项,推进网文界规范的法学研究。

持续关注阅文合同风波的张洪波发现,不少网文作者能有序、理性地发声表态,甚至还联络到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讨论,这超出了他的想象。他认为,如果作者群体能够有组织地与平台展开平等对话,应该能够解决争议。

为此,他还呼吁有关监管部门对网文平台执行著作权法情况、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调查,作协、文联作为第三方也可以介入,如果接到邀请,文著协也可以出面指导网文作者,参与双方磋商,提供专业意见建议,促进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

而在丛立先看来,网文合同争议是一个著作权私权合同的问题,涉及到的所有争议内容都属于平等主体间的私权处分争议。对此,相关行政机构应谨慎介入。

他指出,在网络文学新业态的商业模式之下,作者、平台和读者的利益不但有机地绑定在一起,还呈现出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机械地套用传统著作权合同范式来理解网络文学著作权合同“不合时宜”。

南都记者了解到,至今还没有业内平台主动与网文作者维权组接触。网文作者维权组特别强调,“我们本身是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愿意与行业内相关公司公开沟通。我们的目标是寻找网文作者与网文平台的共赢点,网文制式合同还有进一步讨论协商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