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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举办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改座谈会

加入时间:2021/7/8 10:30:44   来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生效,随之展开的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受中宣部委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承担《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改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为此,协会于6月18日上午召开调研座谈会,邀请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以及各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共同参与研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改意见。

应邀前来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总裁吴铭枢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晶,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副秘书长史文霞,以及来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协会法务部负责人。

座谈会由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主持,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启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改的背景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他特别谈到,中宣部之所以委托文著协参与《条例》修改专家建议稿的起草,是考虑到集体管理组织是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主体,希望五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实务的角度针对《条例》的修改提出宝贵意见。为了更好地学习国外的成熟经验,文著协已向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发送公函,期待对方能够根据国际集体管理组织的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文著协已经收到了美国版权结算中心(CCC)等海外同类机构的一些建议。不仅如此,由俄语国家组成的欧亚权利人组织联合会亦十分关心我国新《著作权法》的实施和《条例》的修改问题。张洪波总干事表示,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从实践层面了解集体管理建设中有哪些问题悬而未决,根据各集体管理组织在长期实践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为《条例》的修改建言献策。

随后,与会的各位专家先后发言,分别指出了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以及在新形势下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工作的条款和内容。大家纷纷表示,应当根据我国集体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指出真正应当修改、必须修改的条款和内容,大胆提出建设性建议,让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规范、指导集体管理组织未来的工作,为我国集体管理事业夯实法制基础。

与会专家都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文著协副总干事梁飞表示,文著协还将在会员和合作伙伴中开展《条例》修改意见征集工作,并进一步向有关专家征询修改意见和建议,尽早完成《条例》修改专家建议稿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