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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关于领取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稿酬的公告 (2022年第1号)

加入时间:2022-04-28   来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规定,经多次沟通,我会与河北大学出版社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报酬转付合同。该社向我会支付了2005-2019年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 7-9年级》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的稿酬。

我会作为负责全国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和转付的法定机构,与很多课本作家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但仍有部分权利人没有联系方式,无法发放稿酬,现将该社提交的上述教科书使用文字作品的篇目依法予以公告。

请相关作者、译者或著作权人与我会联系,下载并提交稿酬申领单。我会经审核无误后发放稿酬。

作品经常被教科书或教辅选用的作者,请向我会备案个人信息和作品发表情况,以便我会与有关单位联系稿酬。

附件一:河北大学出版社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 7-9年级》使用文字作品清单
附件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稿酬申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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