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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 一次普法与文学表达的成功相逢—走进《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创作幕后

加入时间:2024/5/10 13:48:58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以下文章来源于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2024-05-0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图为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李燕燕在《创作之伞》新书发布会现场。       受访者供图


图为文著协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在《创作之伞》新书发布会现场。     受访者供图

张洪波表示:“《创作之伞》一方面展示了作者、权利人、权利人组织主动参与国家版权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展示了国家版权法治建设的成就。最关键的是,展示了版权的价值、版权的力量,版权的魅力”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
作者:李燕燕、张洪波
出版社:重庆出版集团

 



《法治周末》记者 郑超
很多时候,作者之所以能够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悄然“使用”,是因为他们在热心读者的反馈中偶然得到了线索。
几年前的聚会上,一名初中女孩慕名上前与作家李燕燕交谈,原因是她在上周的某语文试卷上看到了李燕燕的文章。
对此,李燕燕竟毫不知情。她先是感到惊奇,不知道一篇公开发表的小散文怎么就变成了考试题,而且“编写者为之设计的一系列问题,连她这个原作者也答不上来”。
进一步在网上搜索后,不断涌现的“新发现”让李燕燕越来越不安:她的散文《周子古镇》出现在多部中学教辅材料中,还经多个网站转载,有的没有注明作品出处,有的甚至没有作者署名。
也是从那时起,李燕燕开始关注著作权法。此后的几年间,李燕燕又目睹和听闻了很多与著作权密切相关的故事,她萌生了围绕这个特殊主题写一部报告文学的想法。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之际,李燕燕的想法得到了时任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的支持。张洪波与李燕燕一道,开启了这部特殊的报告文学的创作历程。
3月,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以下简称《创作之伞》)正式出版。
文化产业中的版权话题
李燕燕擅长非虚构写作,她此前创作的多部报告文学作品——《无声之辩》《我的声音,唤你回头——与〈民法典〉关联的女性权益故事》等都与法治相关。2022年,李燕燕当选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今年,她还荣获第五届茅盾新人奖。
另一位作者张洪波是版权实务专家。2023年,张洪波当选文著协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
张洪波曾直接参与推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参与推动国家制定教材法定许可付酬办法和提高报刊转载稿酬标准。他参与经办的“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门”“百度文库事件”“苹果应用商店事件”“文著协诉中国知网”等案例,都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
在合著过程中,张洪波梳理了文著协经办的很多经典案例,提供了重要理论和法理解释以及一些重要的采访线索。李燕燕则负责前期采访,再把采访和收集到的故事进行文学化描述与还原。
一年多的时间里,李燕燕共采访了30多位作者,包括传统作家、网络作家、公众号写作者,还采访了多家出版机构。
对于李燕燕来说,动笔不难,难的是采访过程。
很多作者不敢说出他们遭遇的不公。他们有所顾虑:“我曝光了某出版社,以后他们联合抵制我,不再出版我的作品怎么办?”“某某抄袭过我的作品,但我们已经‘私了’了,说好了以后不提这个事儿,我怎么能再揭发?”
作为作者群体的一员,李燕燕理解他们的处境,故事一旦被“对号入座”,对于作者而言,“后果非常严重”。
“为打消他们的顾虑,书中很多受访者采用了化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也进行了模糊处理。”李燕燕说。
“但有定论的版权案件、版权热点事件都是实名。”张洪波补充道。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这样的:一位作者的小说作品被影视公司看中,制片人多次与其沟通改编事宜,但双方最终没有达成合作。后来,这位作者发现小说内容竟被热播电视剧“无偿使用”,势单力薄的作者与实力雄厚的影视公司开始了数年的维权“拉锯战”。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1999年,一部足足50多万字、凝聚作者心血与期待的长篇小说,在出版社一次性支付了不到2000元后择期出版,出版社与作者合同约定:“重印收入与作者无关,影视改编转让费用由出版社酌情分配”。合同末尾特别注明,出版社享有整整十年的“专有出版权”。
在李燕燕看来,当年,这样的签约条件虽然“苛刻”,但出版社与作者双方是自愿互利的,并不存在对错。
此外,李燕燕走访的多数作家,“都遭遇过被出版社教辅资料滥用作品的现象”。对此,书中都有明确的界定和具体案例分析。
几次修法背后的故事
著作权法自1990年诞生至今,经历了3次修改,《创作之伞》记录了围绕这部法律发生的值得记录的故事。
书中介绍道,在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前,一篇爆火的小说常常可以在不同网站读到,有时无法判断出它的出处是哪家平台。
彼时,“王蒙等六作家作品被侵权在网络传播,汤律师代理该案而提起诉讼时,在著作权法中都找不到合适的权利名称”。
张洪波介绍,此为“中国网络版权第一案”,此案直接推动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时引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个权项。 
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新增“信息网络传播权”。很多网络作家是这次修改的受益者。其中一位网络作家将几个未经她许可就复制、传播其作品的网站告上法庭,依法获得近十万元的赔偿。
2010年,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改。这次“小步”修改将“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修改为“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此后,出版界进入重要转型期。
2021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围绕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加强网络空间版权保护,引入惩罚性赔偿等问题对著作权法进行了多处修改和完善。
李燕燕表示,随着著作权法的不断修改,法律背后的著作权故事也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比如,2021年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增加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法定赔偿额从最高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在李燕燕看来,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著作权的保护,赔偿额的提高让侵权人望而生畏。
李燕燕注意到,目前最大的变化是很多作者开始注重版权保护,他们开始在作品未发表时就去做作品登记。
而几年前,很多作者是靠自己给自己发电子邮件来保存原稿并记录下其对应的时间,以证明自己的作者身份。
不过,“治理的过程是漫长的,法律出台了,侵权人并不会马上收敛”。在李燕燕看来,在文化产业中,大量的普通作家仍处于弱势地位。
采访中,李燕燕发现了一个普遍现象,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主张通过诉讼维权的以畅销书作家、网络作家居多,这是因为:他们的作品有市场需求,这对侵权者而言最有诱惑力,因此他们的作品更容易被盗版、洗稿,或进行未经授权的网络传播。这些作家进行维权也更有动力。
而大部分传统作家碰到上述情况时,会选择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声讨和曝光。主要原因在于,这部分作家的作品没有被“市场化”,他们靠码字不能“挣到什么钱”,打官司则费时费力,结果也未必如愿。
对于大多数作者而言,维权过程繁琐,调查取证、版权鉴定是否侵权的过程和方法也很复杂。尤其是,“维权成本高”。
别具一格的“文学普法”
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文字著作权保护的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入选中国作协2023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并被《新华文摘》进行数万字转载。
“这部作品,是著作权普法与文学表达的成功相逢。”中国作家协会原副主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原会长陈建功对《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如是评价。
在序言中,陈建功写道,这部作品的最大特色,是以作家们所经历的版权故事、典型案例为主线,用报告文学的方式,“科普”重要的版权重点以及“冷知识”,是别具一格的“文学普法”。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著名评论家丁晓原则评价道,作品中有法律的相关内容,但却不是一部专业的法律著作;具有普法的价值,却也不是一种普法读本,而是一部非虚构文学作品。
这部以文学叙事方式普及著作权法的报告文学问世后,张洪波收到很多反馈。一些部门领导和作家看到后与张洪波联系,称赞这是一部通俗易懂、案例丰富、情节曲折的文学普法作品,从书中“看到了文著协、作协在积极推动我国的版权法治进步”。
张洪波表示:“《创作之伞》一方面展示了作者、权利人、权利人组织主动参与国家版权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展示了国家版权法治建设的成就。最关键的是,展示了版权的价值、版权的力量,版权的魅力。”
“人们常说,你不理财,财也不会理你。”张洪波解释,“这本书告诉大家,你重视版权,版权就能助力你的创作、赋能你的创作,为你的创作保驾护航,版权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重视版权,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有专家曾提到,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著作权法是法律关系最为复杂,法律内容最为丰富,法律变动最为频繁的法律。张洪波同意这一说法,他表示,著作权法涉及的主体多元化,该法还涉及一些国际因素,比如,应符合国际公约的实施。
近年来,随着公众版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张洪波应邀到很多出版传媒机构、高校、地方版权局、地方作协讲课,用鲜活的案例、实例宣传普及著作权法。
实务中,张洪波体会到作家所遇到的很多困惑,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些传统问题仍在困扰着作家群体,比如,教辅书汇编选用大量文章侵权问题,违法网络转载问题,知识资源平台侵权问题等。
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侵权问题给作家增添了新烦恼:一些人工智能语料库、数据投喂和大模型训练使用了大量的受版权保护的文章、图书,但并没有拿到作者授权。

《创作之伞》问世后,张洪波收到了很多作家的反馈。他希望每位作家都知道,“要有意识,有胆量,而不是在气焰嚣张的违法侵权行为面前退却让步”。



 

原发媒体 /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原文发表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责编 / 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