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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将版权保护故事娓娓道来

加入时间:2024/7/31 14:19:31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日期:2024年06月28日
A7: 综合书评

 

李燕燕、张洪波两位作家创作的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重庆出版社)出版后,在文学界和版权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作品对于学习推广现行《著作权法》,增强作家和各类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都起到重要作用。就作品本身而言,在多方面都有创新。

 

拓展了报告文学的外延。传统报告文学通常围绕某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人物展开叙述,属于以“有形”传主为中心,内涵与外延相对明确固定,且有较多成功案例可以学习借鉴。《创作之伞》的传主却是无形的,它不是人物,亦非事件,而是一部法律。《创作之伞》围绕《著作权法》的三次修订,特别是新版《著作权法》的重点与亮点,以文学形式阐释法律精神,让《著作权法》形象具体,作品本身也具有了著作权性质。

 

创新了报告文学的结构模式。通常的报告文学写作模式以史带论,以事实的记述为基础,间杂议论。《创作之伞》却反其道而行之,以论带史。构成其基本脉络的,是《著作权法》制定、修订等过程,是法律文本的形成与变迁,是专业的、平面的。但这一“藤”上的“瓜”,却是具体的、生动的,穿插了大量侵权、维权等方面的案例。从中既可窥视《著作权法》一路走来的艰辛与必要,又起到了“以案说法”的作用,可谓一举多得。

 

重构了“传主”与“作者”之关系。报告文学作为一种既有文学性,同时又具备明显新闻性的文体,作者通常并未参与事件的发展过程,或者传主的生活经历,秉持着“第三者”超然的调查立场。《创作之伞》的两位作者李燕燕、张洪波,却是《著作权法》修订、运用以及维权等一系列事件的亲历者、参与者,甚至是重要推动者。李燕燕曾有多次作品被抄袭等著作权受到侵害的经历,其中痛楚,非亲历者不可知。张洪波更是著作权领域的一员老将。他具体负责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自2008年下半年成立以来,至今已16年,始终活跃在或者说战斗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等版权保护工作的第一线。以《著作权法》为武器,维护作家的多方面权益,每年替作家收取和转交的稿费、版税就是不小的数字。许多事例,都非常感人。

 

引入了涉案剧的写作技巧。《创作之伞》原发的《啄木鸟》杂志,以发表情节惊险的公安题材文学作品为特色,一部报告文学能写出情节惊险曲折的效果,比较少见,而《创作之伞》做到了。打开红色的封面,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个著作权保护的生动案例与精彩故事。不过,与其他案件相比,更多是静水流深,暗处用力。李燕燕具有丰富的政法题材报告文学写作经验,深厚的积累与熟练的技巧,大大提高了作品的可读性。




 

原发媒体 /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原文发表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作者 / 李晓东